教育部網站16日發布《教育部關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這是《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兩個重要配套政策文件。
據了解,教育部此次兩個意見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的“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而制定。教育部要求各地制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辦法,提出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要求和具體辦法,于2015年8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
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司長鄭富芝介紹,我國高中生學業水平考試從2005年開始,逐步在高中新課程實驗省份推開,目前,已有30個省份實施(有20個省份實施超過5年)。這次改革重在進一步規范,確保程序公開透明、內容真實準確,是在多年實踐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提高考試的權威性、科學性和公信力。
高考減少和規范加分項目后,學生競賽、獲獎以及各種特長都可列入素質檔案記錄,供高校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