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份國務院出臺了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拉開了高考改革頂層設計的大幕,12月16日,教育部再次出臺了《關于普通高中學業水 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意見》),為招生制度改革進行配套,《意見》明確將藝術、體育等所有科目納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并對3科成績入高考總成績做出了 說明。
新政
學業考選三科計入高考成績
“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學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 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學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內容的學習,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了解后確定選考科目。”《意見》中的這一條目應是最引 人關注的變化,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考有了實質性的關聯。
【山東做法】
之前山東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界定只是: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全面衡量普通高中學生學業質量的水平考試,是反映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 和辦學水平的重要指標,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課程管理、評價和監測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是普通高中畢業生學業成就認定的基本依據,是普通高中同等學 力認定和高等院校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目前,山東高考錄取時只看高考成績,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幾乎沒有關系。
【解讀】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解釋說,賦予學生考試的選擇權,這是考試制度建設的重要突破。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學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選。
據介紹,為便于選考,學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內容的學習,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了解后確定選考科目。高校要在學生選擇考試科目前,公布對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的具體要求,保證信息透明、對稱,使學生有充足的時間做出安排。
對于已經確定了3個選考科目的學生,教育部要求各省市要積極創造條件,為有需要的學生參加同一科目兩次考試以及更換已選考的科目提供機會。
青島15中校長孫睿認為,山東高考已經取消了文理分科,但普通考生還是被分為文科傾向和理科傾向兩類,此次教育部提到“將來考生可以從在思想政 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選。”這就從根本上打破了傳統的文理科的界限,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以及將 來的人生規劃選擇學科學習,這是高考改革的一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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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考成績按比例分等級
此次《意見》明確規定,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現。改革旨在打破百分 制評價學生、評價教育質量的做法,淡化了分分計較,學生可以騰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學習一些新的、自己感興趣的東西。更重要的是,《意見》規定,以等級呈 現成績的一般分為五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原則上各省(區、市)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 30%,D、E等級共25%。E等級為不合格,具體比例由各省(區、市)根據基本教學質量要求和命題情況等確定。
【山東做法】
山東現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照A、B、C、D四個等第和實際分數記錄,按等第公布。原則上成績達到試題總分數的90%(其中思想政治、語文達到 85%)及其以上者,記錄等第A,達到75%至89%(其中思想政治、語文達到75%至84%)記錄等第B,達到60%至74%記錄等第C,59%及其以 下記錄等第D,D為不合格等第。
【解釋】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長期以來,考試成績以百分制呈現,給學生造成了很大的課業負擔和心理壓力。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級”呈現成績打破了 只用百分制評價學生、評價教育質量的做法,淡化了分分計較,學生可以騰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學習一些新的、自己感興趣的東西。《意見》規定,計入高校招生 錄取總成績的3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其它科目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教學要求,合格即可,避免加重學生課業負擔。等級一般分五個,規定了每個等級人數所占比 例,保證成績的區分度和可比性,方便評價和招生錄取使用。
青島17中校長安伯貞認為,新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模式有利于學生快樂地學習,“現行高考科目是統一規定的,有的科目學生不擅長但又必須考,只能 逼著自己學。”改革后,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的3科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是可選的,可以由學生根據自己興趣特長自主選擇,揚長避短。另外,改革后,與高校招生錄取 掛鉤的學業水平考試安排在三年中完成,實現每門課程學完即考,可以分散備考的門數,縮短備考的持續時間,減輕一次性考試帶來的心理壓力。
綜合素質入檔案分數不再是唯一綜合素質評價將影響高考錄取
在國務院出臺的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意見中,將來影響高考錄取的有三個因素,分別是統一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昨天,教育部同步公布了《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以下簡稱《評價意見》)。
綜合素質關注五個方面
《評價意見》規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分為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并且明確了每個方面的考查重點。如在 思想品德方面,重點是學生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愿服務等,如到福利院、醫院、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的情況。再 如在藝術素養方面,重點是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戲曲、影視、書法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成果等。
“針對現行考試招生制度下的‘唯分數論’‘一考定終身’等問題,綜合素質評價能夠對學生中學階段的全面發展狀況進行客觀及時的觀察、記錄、分析,同時為高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轉變以考試成績作為唯一評價標準的做法。”清華大學招生辦主任于世潔說。
素質評價可操作性更高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以前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也有要求,如熱愛集體、關心他人、有社會責任感等,但這些要求比較抽象,難以直接把握。為此, 《評價意見》強調綜合素質評價注重考查學生的行為表現,特別是通過學生在有關活動中的具體表現來反映其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如思想品德方面,不僅要看 學生參加公益勞動、志愿服務活動的具體內容,還要看參加的次數、持續時間等,學生在這些活動中的行為表現是可以考查、可以比較的。
確保評價真實可靠
到了需要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時候,社區就會涌進需要填寫證明、蓋章的學生和家長,因此如何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內容的真實性是這一舉措的關鍵。島城 一所高校的招生負責人告訴記者,當前的綜合素質評價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走過場”和“集中突擊”等問題,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往往由教師“突擊”完成,學生 的個性特長很難得到充分展示,對高校錄取招生的參考意義有限。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對社會上的各種擔心他們已經考慮到了,因此要求各學校在評價程序上,突出寫實記錄、公示審核等,要求如實記錄學生成長過程 中的具體活動,并以事實材料為佐證,做到有據可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必須在學校顯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有關教師審核并簽字。學校最后審核 把關。同時,提出要建立健全四項監督制度,即材料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訴與復議制度,誠信責任追究制度,對弄虛作假者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確保 綜合素質材料真實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