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績公布數小時,某地教育局就在其官網上給自己發了一份“喜報”。“喜報”羅列了本區域內600分以上人數、文理科前十名名單等,最后是兩個“上線率”——“一本”上線率百分之十幾、“二本”上線率百分之三十幾。
教育局能不能給自己發“喜報”?有人說,中國人大都喜歡自我炫耀,教育局炫耀一下也未嘗不可;也有人說,如果“上線率”高于去年,那就說明有所進步,發“喜報”也順理成章……
但我們首先應該搞明白一個基本問題,那就是教育局的職能是什么、它的服務對象是誰。教育局是地方政府直屬的行政機構,它對地方政府直接負責,管理著本行政區域內所有的學校和教育機構,負責指導它們正常開展工作并促進教育質量的持續提高。它的服務對象包括轄區內所有的學生、教師以及其他從事教育工作的人員。
那么它的工作績效應該怎么考核呢?筆者認為,它的“政績”應該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第一,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條件應該能滿足群眾的基本需求,并且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得到改善;第二,所有教師和教育工作人員的權益都能得到有效保障,能夠正常地開展工作,在做好工作的同時能夠有效實現個人的專業化發展;第三,所有學生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即他們的身心得到健康的發展,素質和能力得到持續的提升,為未來的工作和生活打下健全的心智基礎;第四,教育能夠反哺社會,成為一方居民的文化淵源,實現全社會科學文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和人的素質的不斷提升。
再說教育局能不能拿百分之三十幾的高考“上線率”自我炫耀。有百分之三十幾的考生“上線”,也就意味著有百分之六十幾的考生“下線”了。既然教育局工作與服務的對象是全體學生,那“下線”的百分之六十幾怎么就能夠忽略不計呢?他們有沒有接受良好的教育?只關注“上線”的少數人而無視“下線”的多數人,或者把少數學生的“上線”當作自己成績的全部而自吹自擂,這算不算教育局的嚴重失職呢?
如果再假定教育局的全部職責就是讓所有考生都考上大學,那么試想,百分之三十幾的“上線率”能得多少分?教育局又怎么能憑這么差的成績自我炫耀呢?那百分之六十幾的“下線”考生及其家長能同意這樣的炫耀嗎?如果這個假定成立,那么即使“上線率”達到百分之九十幾還是不能炫耀,因為還有百分之幾的“不合格產品”。顯然,在服務對象是每一個學生的前提下,拿“上線率”來自我炫耀,不管這個“率”是高是低都無異于自打嘴巴。
教育局自發“喜報”,何“喜”之有?“下線”考生轉身離去的落寞背影下,這張大紅的喜報紅得刺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