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抓住16年的尾巴,17年卻來得觸不及防,今天是新年的第四天,祝大家新年快樂,好多17年的考生可能還在緊張的復習期末考試,也有的考生在為高考做最大的努力,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些有關高考志愿填報當中容易混淆的名稱,就是招生章程和招生簡章到底有怎樣的區別?看看你們都分得清嗎?
招生章程是高等學校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的主要載體,是其開展招生工作、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也是應用寫作研究的文體之一。
《招生章程》是高等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出當年的《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內容一般包括:高等學校全稱、校址(分校、二級學院、校區等須注明),層次(本科、高職或專科),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校、公辦或民辦高等學校、高等專科學校或者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學習形式(全日制、網絡教育等),分專業招生計劃及說明,外語考試語種要求,錄取男女生比例,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等。
它是高校向社會公布的法規性文件,學校依據事先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進行招生。各級招生部門依據《招生章程》對高校進行有效監督,不僅增加了學校招生的透明度,同時也增加了考生的知情權,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學校和考生之間在填報志愿時信息不對稱問題。因此,對于考生和家長而言,《招生章程》是考生填報志愿的重要依據。考生在填報志愿前,一定要對這些內容進行詳細了解。
招生簡章是介紹學校基本情況,是學生了解該學校和進行報考的重要依據,是一種較為可信的院校信息。簡章中會有學校所開設的課程、報考條件,報考日程,聯系方式等。在招生宣傳中,招生學校必須將名稱、地址、類別、層次、專業、頒發何種學歷證書等事項,按照審批機關審批的內容加以規范。
有些招生簡章中,也對學校取得的成績和良好的辦學條件進行宣傳。
學校的招生簡章的內容要真實可靠,并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審核通過以后才可投入使用。
所以,從法律上來講,招生章程具有很強的法律規范性作用,對于廣大的考生來說是一種較好的保護,從某種意義上說,對各大招生的高校是一種較強的約束,用“招生章程”招生,有助于高校更加“陽光”的招錄學生。
各位同學們在報考院校的時候一定要仔細閱讀招生章程,這樣的報考會“保險”好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