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本市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 | ||||||||||||||||||||||||||||||||||
| 一、學校全稱 | 上海體育學院 | |||||||||||||||||||||||||||||||||
| 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楊浦區清源環路650號 教學點:上海市徐匯區百色路1333號 | |||||||||||||||||||||||||||||||||
| 三、層次 | √本科 □高職 □專科 |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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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 | |||||||||||||||||||||||||||||||||
|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 |||||||||||||||||||||||||||||||||
| 九、加分政策 | 具備招收項目一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的考生,合成分加5分。考生的運動技術等級證書以國家體育總局官方網站“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公示的數據信息為準,截止審批日期為2017年2月28日。 | |||||||||||||||||||||||||||||||||
| 十、錄取規則 | 一、優秀運動員免筆試入學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及要求: 1.世界級比賽前十六名(含)獲得者;亞洲級比賽前十二名(含)獲得者;全國運動會、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前八名(含)獲得者;全國青年運動會前三名(含)獲得者;全國青少年錦標賽第一名獲得者。 2.交驗材料:市體育局有關部門頒發的運動成績證明、運動員注冊證、獎狀原件、蓋有項目中心或協會印章的成績冊和秩序冊、蓋有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人事部門印章、運動成績證明印章的免試申請表。 3.免筆試考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 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齊全的應屆考生: 1.具有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和信息科技七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業水平成績等第對應分: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 2.參加學校自行組織的校考(專項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專項能力50分,專項素質50分)。 3.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之和+校考(專項技能測試)成績=合成分。 三、三校生、歷屆高中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全的應屆考生: 1.參加《入學測試》,具體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2.參加學校自行組織的校考(專項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專項能力50分,專項素質50分)。 3.《入學測試》成績×20%+校考(專項技能測試)成績×1.5×80%=合成分。 四、錄取規則: 1.免筆試考試錄取率不得超過總計劃數50%; 2.考生須達到我校當年劃定的校考(專項技能測試)成績資格線; 3.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按合成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成績相同依次按校考分、專項能力分、專項素質分、文化分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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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5800元/年(滬價行【2000】120號) | ||||||||||||||||||||||||||||||||
| 住宿費標準 | 1200元/年(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 |||||||||||||||||||||||||||||||||
| 報名、考試費 | 報名費14元/人,文化課考試費26元/科,體育專業考試費50元/科(滬價費【2006】005號、滬財預【2006】001號) | |||||||||||||||||||||||||||||||||
|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體育學院 |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體育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 |||||||||||||||||||||||||||||||||
| 十三、聯系電話 | 64108903 | |||||||||||||||||||||||||||||||||
|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 | 64777264 | |||||||||||||||||||||||||||||||||
| 十五、網址 | http://www.ssi.edu.cn | |||||||||||||||||||||||||||||||||
|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學生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 十七、其他須知 | 一、報考條件1.考生必須符合滬教委學〔2016〕53號文件規定。 2.運動訓練專業報考條件:現役運動員。 二、報名辦法實行網上報名。2017年2月25日13:00至2月27日16:00通過上海招考熱線(www.shmeea.com.cn和www.shmeea.edu.cn)網上報名系統報名。網上報名成功后于3月10日、3月11日9:00至16:00現場辦理報名確認手續。現場確認地址:老滬閔路775號上海體育職業學院西部校區教學樓。三、文化考試 1.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齊全考生免《入學測試》。 2.三校生、歷屆高中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全的應屆考生需參加市教委組織的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學測試》。 四、《入學測試》時間:2017年3月26日上午8:30開始。 五、校考(專項技能測試)時間:2017年3月26日下午13:30開始。 六、除符合免筆試資格考生外,所有考生均需參加上海體育學院分部(上海體育職業學院)組織的校考。校考(專項技能測試)分專項能力、專項素質(按單項制定)兩項。校考(專項技能測試)各項目考試地點:根據考生報考的項目,在現場確認時告知。校考(專項技能測試)仲裁和監督機構由上海體育學院、上海市體育局等有關專家組成。 七、入學管理新生錄取后,在徐匯區百色路1333號組織學生進行入學教育。入學教育期間學生除自理書籍、資料費、住宿費外,不再支付其它費用。如違反校紀校規,按相關規定處理。 八、組織保障在上海體育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切實有效地做好2017年學校的依法自主招生工作。 九、監管機制為做好依法自主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市教委對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在上海體育學院招生監督領導小組的監督下,確保整個招生錄取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并接受市教委、市高招辦、區高招辦和市體育局有關部門的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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