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西省招考考試網獲悉,廣西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于10月下旬啟動。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日前下發了《關于做好我區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考生可自行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ww.gxeea.cn)的“普通高考—政策文件、公告”欄目查閱。以下是廣西2017年高考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戶口登記在我區,且高考報名時戶口仍在我區。
滿足上述1-3點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以下簡稱外來人員),如果符合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升學考試意見的通知》(桂政辦發〔2012〕330號),以及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廳《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的實施細則》(桂招考委〔2013〕32號)的有關規定,可以在我區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統考。桂政辦發〔2012〕330號和桂招考委〔2013〕32號文中“外來人員隨父親或母親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工作調動)等正常遷入廣西的,不受學籍、戶籍條件的限制,可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學籍、戶籍遷入的年限限制,但在高考報名時考生的學籍、戶籍必須已遷入我區。
滿足上述1-3點條件且在廣西定居的外國僑民,如果持有自治區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可以在我區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統考。
符合上述普通高考統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如同時滿足保送生,特殊教育(殘障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單獨招生,高水平運動員(免普通高考統考部分)等報考條件,可兼報。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區內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或區內中職學校2年級在校生且實際就讀或高考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區外中職學校畢業證。
3.身體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戶口登記在我區,且高考報名時戶口仍在我區。
滿足上述1-3點條件的外來人員,屬于區內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或區內中職學校2年級在校生且實際就讀情況的,不受戶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可報名參加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屬于高考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區外中職學校畢業證情況的,如具有我區常住戶口,不受本人戶籍遷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報名參加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區外中職學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報名參加我區2017年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區內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如同時滿足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報考條件,可兼報。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我區高職院校單獨招生。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具有我區常住戶口。
滿足上述條件的外來人員,不受本人學籍遷入條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以報考我區高職院校單獨招生。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退役士兵,可以報名參加退役士兵專升本考試。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專科(高職)畢業學歷;
3.身體健康。
4.具有我區常住戶口。
5. 報名截止時間之前退出現役的士兵。
(五)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的考生及報考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區內中等職業學校2年級在校生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考的應屆畢業生;
4.在以往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時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被認定為作弊,且作出暫停參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處罰決定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按照桂政辦發〔2012〕330號、桂招考委〔2013〕32號文件的規定,不符合在我區報考條件的外來人員。
此外,自治區級優秀學生不再具有保送資格,其余保送生資格遵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