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招生錄取方案規定,新高考錄取不分批次,實行專業平行投檔,填報志愿與投檔按考生成績分段進行。錄取分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其中普通類分提前錄取和平行錄取。”
新出爐的浙江省高考招生錄取方案中分普通類、藝術類和體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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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類:
① 錄取不分批次,改為分段錄取:(第一段20%,第二段60%,第三段90%);
② 按成績分段填報志愿、分段錄取;
③ 專業平行志愿;
投檔時以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院校的具體專業(類)。
④ 只設一個提前錄取。
提前錄取在志愿填報上實行“以高校為單位的傳統志愿“。
提前錄取的招生院校及專業(類)包括:有政審、面試要求的學校、專業(類)等,包括軍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體招生等。具體例如:軍校、國防生招生,公安警察及公安現役院校招生,以及有關基層定向招生等。
此外,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即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地方專項計劃,統一在提前錄取的最后一天進行。其最低文化要求不低于我省第一段分數線。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中的浙江大學等高水平大學在統一高考志愿填報前完成錄取,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統一高考志愿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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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
第一批——以校考為主的專業
為經教育部批準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等綜合性大學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其他專業校考、進入“211工程”建設高校和經批準列入該批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設置傳統志愿,院校志愿數量由3個調整為2個,每個院校志愿設3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
第二批——省統考專業
為實行專業省統考的高校專業,由原第二、三批藝術類本、專科高校專業合并而成。
藝術類省統考專業設置專業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30個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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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類:
一批錄取
體育類全部專業實行專業平行志愿,分段填報志愿,分段錄取,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30個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