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為什么要改?
給學生選擇給高校自主
有問必答
1、為什么改革選在浙江先行試點?
這次全國高考招生綜合改革,選擇浙江省進行試點,與我省高中課改和高考招生改革有良好基礎有關。近年來,我省進行了一系列比較成功的改革實踐,為推進高考招生綜合改革創造了條件。
一是我省已經實施了多元化高考招生改革。二是我省已經在普通高中全面推行了學生選課和走班制教學。三是我省已經全面建立了普通高中學考制度。四是我省已經建立了覆蓋考試招生各環節的嚴格的監管制度。
2、哪些方面擴大了高校的自主權?
高校可以根據辦學定位,選擇不同考試招生模式;確定是按專業類還是按專業招生錄取。
高校還可以根據專業需要,確定招生要求。包括選考科目范圍、綜合素質評價使用等。
在三位一體招生和高職提前招生中,高校確定綜合素質測評內容標準及方式。
3、高考錄取會不會主要取決于語數外成績?
我省方案不會發生這個問題。試點方案考生成績總分與現行高考“3+綜合”相同,語數外分值未變,占比未變。選考科目分值所占比例為高考總成績的40%,且每科均設有加試題,并將等級細化賦分,提升了選考科目的區分度。
選考科目分值比例的確定,既與這些學科的高中教學時間比例大體相當;又與擴大選擇性、體現學生專長、弱化一考定終身等改革價值取向密切相關。必考3門是普遍性要求,而選考3門是學生自身選擇,能夠反映學生的興趣、志向和學業專長。
4、外語與選考科目成績兩年有效期怎樣計算?
外語與選考科目成績兩年有效期,是以考生參加6月份全國統一高考首日為基準日期,倒推兩年的時間來計算的,以方便考生結合自身實際,統籌安排修習學業和考試的時間。
5、選考科目為什么采用等級賦分?
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根據事先公布的比例確定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起點賦分40分。選考科目不使用卷面得分,主要因為:
不同科目的卷面得分缺乏可比性。選考科目由考生自主選擇,不同科目考試內容和難度會不同,把不同科目考試卷面得分機械相加合成總成績給考生排序顯然不夠合理。
不同科目實行等級分相對可比。等級分,是根據事先確定并公布的各科相同的比例,先按考生的卷面得分劃定相應等級,再按等級賦分,相同的等級分數相同,進而使不同科目的分數具有相對可比性。
實行等級分在浙江已有實踐基礎。我省在三位一體和高職提前招生中使用等級分都已多年。
還需要補充的是,考生考什么科目、什么時候考試,使用哪次考試成績都由自己決定,對于實行等級分來說,考生選擇機會和權力是平等的。
6、選考科目等級起點賦分為何設置為40分?
我省高考選考科目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有利于進一步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體現高考與學考相結合,體現高中教學的基本要求,利于學生為進入高校學習打下更扎實的學科基礎。
選考科目的學考部分為必考題,必考題滿分70分,按占比60%左右的分數作為考試合格標準,對選考科目采用等級賦分時,設置高中學考成績合格賦分40分,相對比較合理。
7、選考科目什么時候選定?
每一門選考科目,可由考生自己在考前選擇,具體在實際報考該科目時確定。在這個時候來選定,可有利于引導學生在課程學習時就能按個人興趣特長合理規劃和安排,有利于學生在共同的基礎上學有所長。如果在考后再來選定,那么很多人會選擇把多個科目甚至全部7個科目都作為選考科目參加考試,這勢必不利于引導學生專長的養成,也會大大增加學生學習和考試負擔。
8、怎樣選報選考科目?
考生可以結合自己的興趣特長,根據擬報考學校專業要求,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等7個高中學考科目中,選擇3科作為選考科目,每科至多參加2次考試。
9、選考科目為什么要考必考題又考加試題?
作為高中學考,該科目考生只需考必考題,必考題考試內容為該科目必修內容。作為高考選考科目,該科目考生除了需考必修內容還需考加試題,加試題考試內容既包括科目必修內容又包括選修內容。設置加試題,主要是為了利于學生更充分展現自己的學業水平和學科特長,利于學生為進入高校后的學習奠定較扎實的專業相關學科基礎;同時增加了考試區分度,也有利于高校科學選拔。
10、高校什么時候公布招生要求?
高校應在招生2年前向社會公布分專業(類)的招生選考科目范圍,科目數至多不超過3門。而對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等要求,高校可在當年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
11、選考科目需要全部符合高校要求嗎?
考生的3門選考科目中,只需1門符合報考高校選考科目要求,即可報考該校相關專業(類)。
這樣做,對考生來說,可以增加選擇專業和學校的覆蓋面,有助于擴大考生選擇權。對高校來說,既保證了專業培養的必需,又可使符合該專業的生源相對充足,有利于招生選拔。
12、高校無選考科目要求時考生怎樣報考?
高校沒有確定選考科目范圍,那就表示考生在報考該專業(類)時無科目限制,均可報考。
但考生要注意:由于你的總分是由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構成的,所以你仍需參加選考科目考試,以獲得相關成績。
13、怎樣填報志愿?
在統一高考招生、單獨考試招生中,考生按“專業+學校”填報志愿。考生在選報“專業+學校”志愿時,自己的選考科目與高校要求的選考科目至少需有1門一致方可報考。其中“專業(類)”志愿,既可以報考同一個高校中的不同專業(類),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專業(類),還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專業(類)。
在高職提前招生中,考生可以報考多所高校,一檔多投;同時被多所高校擬錄取的,由考生選擇確認其中1所錄取高校。
在三位一體招生中,考生可根據自己的統一高考、高中學考和綜合素質評價等“三位”綜合情況,有針對性地自主選擇填報相關高校志愿。
14、往屆生、社會人員及異地生怎樣報考?
往屆生、社會人員以及外省籍在我省異地高考考生,如參加2017年及以后的高考招生錄取,需按我省高考招生改革試點方案和高中學考實施辦法參加各項考試。
15、試點方案什么時候開始實施?
試點方案規定的各項改革內容和要求,將從2014年秋季入學的高中學生開始,分年逐步實施。2014年啟動職業技能考試,先實施9類,再在3年內展開至17類。2015年10月開始實施選考科目多次考試。2016年10月開始實施外語科目多次考試。2017年開始全面實施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