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檢察院近日以趙某等6名原大學生涉嫌故意傷害罪,向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趙某、孫某、余某、陳某、漆某、安某等6人原系某大學在校學生,在學校時,他們住在同一間宿舍。今年3月26日,是趙某的生日,趙某為了慶祝,不顧學校禁止喝酒的規定,提議大家晚上一起喝酒。下午放學后,趙某就和孫某、陳某去了校外的小賣部買了兩箱啤酒,并將這兩箱啤酒分批運回宿舍藏好后,才安心的去上晚自習。晚上宿舍熄燈后,幾人點起蠟燭,開始喝酒。
23時30分許,宿舍樓里值班的楊老師聽見他們喝酒的,因為學校明確禁止喝酒,楊老師就進去制止他們,并說:“明天都到保衛科去,現在早點休息”,說完就把桌上的酒和酒瓶都拿走了。楊老師走后,趙某等人又把床下面藏著的另一箱啤酒悄悄拿出來繼續喝,趙某還對其他七個同學說:“如果楊老師再次發現我們喝酒,進來動手打我們,我們就還手。”其他同學都說好。
幾人一直喝到27日0時30分許,值班楊老師又發現他們在喝酒,就開始敲門。幾人開門以后,楊老師拿著手電筒走進來問:“上周五的班會你們沒開嗎?”趙某就坐在床上頂撞道:“沒開。”楊老師一聽這話很生氣,就走到趙某面前打了趙某一耳光,趙某立刻站起來在楊老師肩膀上推打了一下,楊老師后面站著的孫某和余某看這情況,也從后面推老師,幾人順勢將楊老師一頓拳打腳踢,并將楊老師打倒在地。
打完后,幾人將楊老師扶起來坐下,余某先大聲對老師說:“我們是私了還是公了?”老師當時說:“完了再處理,我要回值班室。”余某揚言說他在蘭州有勢力,還提了一個人的名字問老師認不認識。老師沒說話。余某再次說:“先湊2000元錢,給老師看病。”并對老師說:“明天把2000元錢給你送過去,只能私了。”老師還是沒說話。之后孫某、宋某、漆某就把老師扶回值班室。第二天,學校保衛科報警,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在學校內將上述6名嫌疑人抓獲。后經醫院診斷,楊老師的傷情為輕傷。案發后,6名被告人被學校做開除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