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社局關于印發《天津市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設立許可實施辦法》的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
>設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培訓規模不低于200人,具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租用的場所租賃期不少于三年;
>要配備專職校長,年齡一般不超過七十周歲;
>具有穩定的經費來源,固定資產應達到二十萬元以上,注冊資金應在十萬元以上。
其中,這些問題都明確了:
一、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舉辦者應當具備什么條件?
舉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社會組織,應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個人,應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二、什么是國家財政性經費?
《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所稱國家財政性經費,是指財政撥款、依法取得并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財政性資金。
三、舉辦者可以利用國家財政性經費舉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嗎?
不可以。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相關規定,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許可及相關管理,適用本辦法。
四、設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培訓規模不低于200人,具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租用的場所租賃期不少于三年,符合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理論課教學場所應達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滿足實訓教學需要的實訓操作場所,符合相關工種的安全規程;有辦公用房。
(二)具有滿足培訓需要的教學、實訓設施設備和實習工位。
(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并在中國境內定居,年齡一般不超過七十周歲,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具有兩年以上職業教育或培訓工作經歷,熟悉職業培訓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四)配備專職教學管理人員、專(兼)職財務人員及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人員,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和兩年以上職業教育或培訓工作經歷。
(五)配備與培訓規模、職業(工種)相適應的專(兼)職教師隊伍。專職教師不少于教師總數的四分之一,每個職業(工種)至少配備一名理論課教師和一名實習指導教師,理論課教師應具有相關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或專業技術職稱,實習指導教師應具有相關職業(工種)三級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六)具有與培訓職業(工種)相對應的教學(培訓)計劃、大綱和教材,并符合國家職業標準。
(七)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與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管理、安全管理、設備管理等。
(八)具有穩定的經費來源,固定資產應達到二十萬元以上,注冊資金應在十萬元以上。
五、舉辦者申請設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到哪里去辦理?
舉辦者申請設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向所在區審批機關提出申請。
六、舉辦者直接向審批機關申請正式設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需提交哪些材料?
舉辦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辦報告,內容應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形式、培訓職業(工種)、技能等級,以及內部管理制度、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二)舉辦者姓名、住址或名稱、地址。
(三)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并載明產權。
(四)屬捐贈性質的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五)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六)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七)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相關證明材料。
七、舉辦者取得辦學許可證后還需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嗎?
需要。舉辦者取得辦學許可證后,舉辦營利性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到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舉辦非營利性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到民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八、辦學許可證有效期為幾年?辦學許可證在許可期限內無違法違規行為的在有效期屆滿前還需要換領新證嗎?
辦學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在許可期限內無違法違規行為的自動延續三年,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需要在有效期屆滿前六十個工作日內到審批機關換領新證。
九、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遺失辦學許可證還能補辦嗎?
可以補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遺失辦學許可證的,應當立即公告,并及時向審批機關申請補辦。
十、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終止時還需要進行財務清算嗎?
需要。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終止時,應當依法進行財務清算。依法終止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由審批機關收回辦學許可證和銷毀印章,并注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