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學生郭某因為擔心同學常升成績好擠掉自己、同是山東曹縣的程某一口氣篡改了4名同學的高考志愿,更“天衣無縫”地惡意多次修改,耗盡同學們的修改次數,將他們的后路完全斷絕……這些青少年學生們“縝密”的心思、惡毒自私的心態,令英盛觀察齒寒。

所幸遭到篡改志愿的受害者們,有的最終還是收到了心儀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將損失降到了最低;有輿論聲音便認為“篡改他人志愿只是一時之錯,必須給這些學生們改過的機會”。然而英盛觀察認為,這些學生均已超過16歲,處于較為成熟的年紀,已經足以為自己的一言一行負責。當他們擔心自己無法達到心儀學校的錄取標準時,正確、理智的做法應當是更努力投入學習中,提升自己的競爭力,讓自己掌握更多的勝算,而非以如此卑劣的手段將別人拉下馬——更何況,在“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高考面前,并非你死我活的單打獨斗,憑什么認為將競爭者剔除,自己便可以脫穎而出?
同為高考考生,這些篡改他人志愿的學生們想必不會不清楚志愿填報的重要性,卻仍然鋌而走險,其中有些人甚至平日里與受害者“朋友”相稱,以此才拿到了對方的賬號和密碼,成功實施犯罪——這樣蓄意陷害、不顧他人前途,只為自己著想的心態,還要奢求原諒,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高中生受過十幾年的教育,不會不清楚“暗箭傷人”的厲害,因此英盛觀察認為,這些篡改他人志愿的年輕人必須承擔依法追責。倘若不如此,教育公平如何體現?教育的公信力如何穩固?反思這些學生“自私”言行背后的原因,或許與“唯分數論”的當前國內教育環境脫不了干系,但歸根結底還是他們好逸惡勞、罔顧他人感受的心態作祟。

“分數改變命運”是高考考生們努力的信條,也是整個社會對于高考這項全國最受關注的考試活動最樸素的認知。毫無疑問,在高考中多一分和少一分、志愿填對和填錯,對于考生的前途而言確實存在天壤之別,很可能因為細小的疏漏和差別,便會導致南轅北轍的結局。這也在無形中讓學生們產生了一種緊張心理,極端的便會發展為篡改者這樣的扭曲心態。這也體現出國內“素質教育”的失敗之處:這樣的學生,哪怕分數再高,其“素質”更要從何談起?
“分數至上”的高考制度確實是殘酷的,考生們感到壓力,當然可以理解,但發展到蓄意謀害別人,這便無可原諒,哪怕高考志愿填報制度的漏洞、哪怕國內素質教育的薄弱,或許存在部分影響,但歸根結底還是篡改者低下的人格和道德所致,這個“鍋”只有他們自己能背,無權責怪他人。
任何考試制度下,都難以杜絕投機取巧的事件,唯有依法處理、依法追責,才可以杜絕后患,正社會之氣、行公平之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