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校生與國防生的區別
國防生是指根據部隊建設需要,由軍隊(武警部隊)依托地方普通高校從參加全國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中(含符合保送條件的保送生)招收的提前批次本科生和從在校大學生中選拔培養的后備軍(警)官。國防生在校期間享受國防獎學金,完成規定的學業和軍政訓練任務并達到培養目標,取得畢業資格和相應學位后,按協議辦理入伍手續并任命為軍隊(武警)干部。
國防生的待遇
學生在校期間,按普通本科生享受同等待遇和履行義務,包括其他非義務性獎學金,接受駐校后備軍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的管理,并參加規定的軍政課程訓練。國防生在校期間享受國防獎學金。國防獎學金是國家義務性獎學金,由學費、雜費和生活補助費等三部分構成,現為每人每年10000元,其中學費、雜費5000元,由軍隊按學年直接與學校結算,計入學生應繳納學費、雜費總額;生活補助費5000元,按月發給學生本人(標準為500元/月,7月、8月不發放)。軍隊按規定標準發放服裝。國防生在學制時間內完成規定的學業和軍政訓練任務并達到培養目標,畢業時,按協議辦理入伍手續并任命為軍隊干部,分配到全軍所屬部隊工作。
國防生畢業分配到軍隊后,本科定為副連職,授予中尉軍銜,其職級、軍銜、住房分配等,與同期畢業軍校學員相同。部隊鼓勵干部自學提高,或者按規定報考軍地高校研究生,到軍地院校或國外深造。
軍校生的待遇
1、日常學習期間 (資料截止2010年)
軍校生本人在校學習期間享受軍校學員供給制待遇。具體內容是,統一發放學員07式軍裝,軍銜佩帶07式學員肩章;按照軍校學員伙食灶標準供給,免交伙食費;享受公費醫療,在校期間的全部學習費用由軍隊承擔;取得學籍的學員,從入學時間起計算軍齡。
每月發放津貼費,具體費用隨著時間的變化而改變:每人每月的標準為第一年600元、第二年700元、第三年800元、第四年900元、第五年1000元。每學年按學員標準報銷2次往返車(船)費。
在校期間,一邊學習理論、專業知識,一邊進行軍事訓練。節假日可以請假輪流外出。寒暑假期間可以離校回家(由于情況特殊,空軍航空大學的飛行學員只有一次寒假),學校報銷一次車費。
2、畢業后定職與授銜
軍校的分配原則為“計劃分配、揮需補充、面向基層、專業對口、合理使用”。學員到部隊后一般從事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工作。一般情況下,分配到基層部隊的被任命為現役軍官;分配到院校、科研等單位并從事教學、醫療、科研工作的,大部分被任命為文職干部。
初級指揮專業畢業的學員,專科畢業定正排職,授少尉軍銜,特別優秀的可授中尉軍銜;本科畢業定副連職,授中尉軍銜。工程技術專業的畢業學員,專科定為專業技術14級,授專業技術少尉軍銜,特別優秀的可授予專業技術中尉軍銜;本科定為專業技術13級,授專業技術中尉軍銜。工程技術專業的畢業學員,因工作需要,由組織決定調整到基層指揮崗位者,定職、授銜和確定職務薪津標準,與初級指揮院校畢業的學員相同。分配到文職干部崗位的,其技術等級的確定與專業技術軍官相同。
軍校畢業的學員,經培養院校批準,每年都可有少量的優秀應屆畢業生報考本校或其他軍校以及軍隊科研單位的研究生。一經錄取,在就讀研究生期間,即享受干部待遇。
3、軍校學歷問題
軍校教育作為國家高等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與地方高等院校的學制、學歷是一致的,即大學本科一般為4年,醫科類院校為5年,個別為7年;本科畢業生,一般授予學士學位;大學專科,學制為3年。
對于軍校畢業生的學歷,國家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都有明文規定,即軍校對具有學籍的學員,完成學業后,根據考試結果,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國家和軍隊都承認其學歷。
軍校生與國防生的主要區別
(1)身份待遇不同。軍校學員經復查合格者,即取得學籍和軍籍,享受部隊供給制學員待遇,發放津貼費,學習和生活費用由軍隊承擔,其家庭享受軍屬待遇。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不辦理入伍手續,畢業后按照協議書定向分配到軍隊工作,在校期間可享受軍隊提供的國防獎學金。
(2)學習環境不同。軍校生只能在軍校學習,而國防生可在錄取自己的高校(包括北大、清華等名校)學習。
(3)體檢要求不同。國防生身體條件符合軍校非指揮類招生體檢要求即可,視力要求也比軍校生適當降低一些。
(4)管理方式不同。軍校生接受完整的軍政訓練,由軍校直接管理;而國防生僅接受必要的軍政訓練課程,接受所在高校和軍隊駐校選培辦雙重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