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近日,西安思源學院大四學生小劉,今年在陜北老家進行貧困生建檔立卡登記后,按照規定可申請6000元助學金生活補助。但暑假他持《高等學校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情況證明表》在村子里蓋章后,回到學校審批時,卻被學校以“購買筆記本電腦不算貧困生”為由,不給發補助款。

而我們之前在節目中也報道了武漢交通科技學校因貧困生資助名額不足,而采取“抓鬮”方法來決定學生的減免資格,運氣好的貧困生才能享受到資助。
其實,近年來,全國各地在貧困生資格認定和實際資助操作過程中出現問題的不在少數。
2016年5月,江蘇大學通過生話費的大數據調查找出不少“裝窮”學生,其中21人取消貧困生資格,32人從家庭經濟特殊困難降級為一般困難。
2016年1月,湖北省孝感市大悟縣宣化店鎮金山中學發放寄宿貧困生補助金時“走過場”,貧困生來領補助,校方安排舉錢拍照,拍完留錢走人。
此前,媒體還爆出合肥一所小學曾出現要求受助貧困生請領導吃飯,否則就要讓出受助名額。
那么,如何看待“有電腦就不是貧困生”?如何規避貧困生資格認定和具體實施過程中的“粗線條”?
“扶貧”要精準 不能落后于時代
針對貧困生認定的問題,也有不少媒體發表了看法。今天,《中國青年報》就刊文稱,劉同學的貧困生申請之所以被拒,學校也“有據可依”,主要是陜西省高校貧困生認定辦法中規定,購買或長期租用電腦的學生不能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
可是,這項規定是2007年制定的,時間已過去9年,如今,筆記本電腦已成了學習、生活的必需品,以有無電腦識別貧困生,與“精準扶貧”相差甚遠,明顯落后于時代。
高校貧困生認定不能陷入“套路”
《北京青年報》也發文稱,高校貧困生認定容易陷入“套路”,比如按照學生是否擁有某些物品、按照學生提交的家庭收入證明或貧困證明來對其資格進行認定,這樣的一次性認定,是僵化的一刀切,看似維護了公平公正,實則損害了個體的權益。
而高校貧困生認定陷入“套路”的真正原因,是管理者沒把貧困生當成需要給予人性關懷的具體的個人,而是把貧困生理解成一個抽象的、可以用標準來簡單劃分的群體。而只有以個體思維審視貧困生的評定,才能意識到“套路”的局限和弊端,才能把貧困生真正當成需要關注、關心、關照的個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