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教育局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民辦學校辦學行為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通知》,要求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
日前,成都市教育局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民辦學校辦學行為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通知》,要求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成都市教育局規定,發布或委托(或同意)第三方發布的招生簡章必須真實、準確,載明經審批機關核準的學校名稱、辦學地點、學校性質、招生類型、學歷層次以及經審批機關備案的招生計劃、招生程序、面談(或能力測評)范圍及形式、收費標準、退費標準及程序等內容,并向家長書面承諾不提前開展報名、面談和錄取工作、招生錄取不與任何社會教育培訓機構掛鉤、不收取各種特制的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重點糾正以下8種違規行為:
未經備案提前(或變相提前)招錄學生,或未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要求提前招錄學生;
有償招生或通過考試形式招錄學生;
起始年級不足額提供學位、中高年級增班以轉學等形式從其他小學選拔學生;
委托或變相委托社會機構或個人招錄學生,同意或默許社會機構或個人組織生源;
招生宣傳不實、不全;
擅自調整招生計劃;
招生錄取前提前圈定學生收取費用;
收取未經公示的收費項目,強制學生(或家長)繳納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跨學年預收學費或超標準收取學費。
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查實,將作為當年度不誠信單位歸集入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據悉,目前成都市所有民辦中小學2017年的招生廣告(簡章)都尚未啟動備案程序,民辦小學要明年春季開學后才能開展新生招生宣傳和報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