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注意啦,這兩大新的變化趕緊關注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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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學業考成績有評價報告了!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昨天發布消息,今年,考試院首度為參加過2016年6月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的學生制作了評價性的考試成績報告,科目含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命科學等六門。此舉旨在落實深化考試招生改革內容,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豐富考生的考試成績報告。
成績評價報告對原有的成績單進行了重新設計,分中英文呈現,針對每個科目,通過學科知識內容和能力目標兩個維度,呈現考生在各分項的得分率以及各分項得分相對全體考生所處位置的百分位,為考生的后續學習提供參考。
成績評價報告樣張↓↓

查看方法↓↓
本次成績評價報告采取網上發布形式,考生可于2016年12月15日20:00起,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點擊首頁的“評價報告”按鈕,輸入考生本人考試通知單上的12位報名號和報名時所填寫的考生證件號碼的最后六位數字(不含字母),查詢和下載報考科目的考試成績報告單。考生若忘記報名號,可向就讀學校教導處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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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高三學生畢業要符合三大要求
另一方面,上海市教委發布消息,2017屆高三學生是否畢業須按照以下具體要求執行:
一、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合格。
由學籍所在學校根據學生高中修學期間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進行綜合評價,如學生在校期間有犯罪記錄的確認為不合格。
二、基礎型課程參加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且所有科目成績合格(含補考)。
其中語文、數學、外語和信息科技4門科目,須參加市統一組織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并取得合格成績,成績不合格者,可參加其學籍所在學校組織的畢業考補考并取得合格成績(限1次,下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命科學6門科目須參加市統一組織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并取得合格成績,成績不合格者,須參加市統一組織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補考并取得合格成績,成績仍不合格者,可參加其學籍所在學校組織的畢業考補考并取得合格成績。
三、研究型課程和拓展型課程修滿規定課時,且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時間累計滿6周。
由學籍所在學校根據學生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紀實報告”確認學生是否達到要求,其中志愿服務(公益勞動)、軍事訓練和農村社會實踐須達標或合格,且至少須完成一個研究性學習專題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