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東啟動了三二分段專升本應用型人才培養試點工作。根據相關文件精神,2014年被試點高校相關專業錄取的學生將于2017年進入轉段考核階段,經考核合格、且達到統一考試的錄取分數線的學生將轉入對口本科院校試點專業學習。根據省教育考試院安排,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報名和統一考試將與2017年本科插班生報名和統一考試同期進行。
報考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勤奮學習且具培養前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體檢要求,并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可以報考:
1.2014年試點高校招收的三二分段培養學生;
2.在高職院校學習階段,基本素質考核為“合格”者。考核的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三二分段專升本應用型人才培養試點項目轉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粵教高函〔2014〕118號)文件有關要求及相關本科院校與對口高職院校聯合制定的實施辦法執行。
★注意★
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三二分段專升本應用型人才培養試點項目轉段考核工作的通知》考核標準,以及高校相關要求,基本素質考核“不合格”的學生,不得報考。
報名方式
考生須在2017年本科插班生報名階段參加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的報名。
報名時間
1.預報名
2017年1月7日至10日(共四天)為網上預報名時間,考生通過互聯網登錄http://www.ecogd.edu.cn/bkcbks,進入“廣東省本科插班生網上報名系統”,在“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模塊進行預報名,閱讀相關報考規定、要求,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錄入報名信息,獲取預報名號和設定密碼。逾期不再辦理預報名手續。
2.確認報名
2017年1月11日至1月13日(共三天)為網上報名確認時間。考生須持有關報名材料親自前往所報考的招生院校或報名點校驗報名材料、繳費、進行電子攝像,并在招生院校或報名點打印的《廣東省2017年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報名登記表》上簽名確認。高職院校可與本科院校商議,集體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資料
1. 考生在報名確認時需要遞交的材料:
◎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用A4紙復印);
◎新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須加蓋考生所在高職院校名冊管理部門公章,并用紅筆在本人名字前打“√”);
◎考生在專科就讀期間成績單(須加蓋考生所在高職院校教務處公章);
◎經簽名確認的《廣東省2017年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報名登記表》;
◎體檢表;
◎高職院校出具第一至第四學期的考生基本素質考核合格證明。
2. 考生可在考試院網站上下載《廣東省2017年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招生體格檢查表》,按招生院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體檢,報名確認時須向招生院校提交體檢結果(體檢表有效期:2016年12月13日~2017年1月13日)。
★注意★
報考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的高職考生只能報考對口本科院校的對口本科招生專業。
若考生在報名后、入學前出現違反報名規定的情況,將予以取消其報名資格,已經錄取的取消入學資格。
考生憑虛假證件報名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報名考試費用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插班生報名考試收費標準執行,每科40元,每人4科(包括統考科目2科、專業理論及專業技能2科)。
考核內容
普通高校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考核包括公共課程統一考試科目考核、基本素質考核、專業能力考核共三個部分,實行“分項考核、綜合評價”。
統一考試科目考核
1.普通高校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招生的統一考試科目為兩門,一門公共基礎課和一門專業基礎課。統考科目與本科插班生統考科目統一命題,統一評卷。公共基礎課為 《英語》,專業基礎課根據專業的不同要求分別為《高等數學》、《教育理論》、《藝術概論》,2017年廣東省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招生院校名單、試點招生專業及對應的專業基礎課為:

2.統一考試科目各科滿分為100分,兩科總分為200分。每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省統考科目的考試大綱和考試范圍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專科升本科同一層次的要求編寫確定,詳見《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試大綱及專業目錄》。
3.普通高校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統一考試科目考核時間為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具體安排為:

基本素質考核
基本素質考核具體方案由試點本科高校會同對口高職院校制定。考核工作由試點高職院校具體實施,對口本科高校參與。考核內容包括學生思想品德情況、學習情況、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情況、身體健康狀況、及其他體現學生特長和全面發展方面的情況。考核結果分為不合格、合格兩個等級。考生在報名確認時須提交所在高職院校出具的第一至第四學期的基本素質考核合格證明。
專業能力考核
1. 專業能力考核內容包括專業理論、專業技能。考核方案由試點本科院校會同對口高職院校制定,考核方案包括考核科目、內容、時間、標準、方式、程序、結果、公示辦法等。專業能力考核工作由試點本科院校具體實施,對口高職院校參與,考核工作可在統一考試前或統一考試后進行。各招生院校制定的專業能力考核方案須在2017年2月底前報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備案后的專業能力考核方案須在校園網公示。招生院校將專業能力考核的專業理論、專業技能情況合成為考核結果,共分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優秀四個等級。各招生院校須于2017年3月25日前將考核結果上報省招生辦公室。
2. 學生在高職學段參加教育部或省教育廳主辦的全國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或獲得省級一等獎的,可免予專業能力(含專業理論、專業技能,下同)考核,并且專業能力考核定為優秀等級。
錄取
1. 普通高校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招生由省招生委員會在基本素質考核及專業能力考核結果合格的考生群體中,根據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情況,分科類統一劃定省統考兩門總分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時,在考生基本素質考核結果合格、專業能力考核結果合格的基礎上及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進行投檔,由本科招生院校按照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考生。
2. 普通高校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招生根據考生報考對口專業擇優錄取。錄取時不得跨專業錄取,錄取后不得轉專業。
3. 考生凡持假證明、假文憑等虛假材料報名考試的,取消考試資格;已被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已取得學籍的,取消學籍。
4. 各招生院校必須按省招生辦規定的錄取時間辦理錄取審核手續。招生院校送審時,必須攜帶考生現場報名時由院校經辦人查驗屬實且加具“與原件相符”的所有證明材料復印件及報名登記表、體檢表原件。
5. 新生錄取通知書必須由高校法人代表簽署并加蓋學校公章。
6. 新生入學后的體檢復檢工作,由各試點本科院校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教育部《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要求執行,復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7. 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學時要對新生專科學歷進行復核,復核未通過的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并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在校學習期間的管理
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學生為國家任務生,秋季入學,全日制脫產學習。學生入學后,由招生學校進行專科畢業資格、思想政治、業務、健康情況復查。復查合格并經注冊后,即成為學校的正式學生,轉入本科專業三年級學習,并按轉入年級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畢業與就業
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學生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德、智、體考核合格,準予本科畢業,發給本科畢業證書。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學生畢業后的就業辦法,與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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